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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第四中学2026年春季学期校内助学金工作通知
发布时间:2026-05-25 丨 文章作者:学生处 丨 阅读次数:346

       一、总则

       为做好2026年春季学期合肥市第四中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校内资助工作,落实市教育局精准资助工作要求,切实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结合本校实际,特制订以下方案。

       校内资助经费是学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取学校上年度事业收入3%-5%的资金,用于建档立卡家庭、低保家庭、下岗职工且家庭无固定经济来源等困难学生方面的支出,列入学校年度预算,统筹管理,专项核算,专款专用,原则上每学期申请办理一次。

       二、组织领导

       合肥四中学生资助工作,实行分管校长负责制,成立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合肥四中资助办公室于景贤书院学生处,负责统筹协调此项工作。具体成员如下:

       组  长:校党委书记 校长

       副组长:党委委员、分管德育副校长

       成  员:学生处、年级部负责人 各班班主任

       班级评议小组:由各班级班主任、班干部和学生代表(不少于班级人数的10%,且不包括申请学生)组成。

       三、资助项目和标准

       1、申请对象必须为“在籍在校”的应届普通高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合肥四中2026年春季学期校内资助款项约206000元(包含2025年研学费用减半申请将在本次校内资助款中列支,450元/人,共17人,合计7650元),项目及参考标准分为:

项目

标准

资助对象

学费减免

800

孤儿、城市低保、无证残疾等未能申请国免的在籍在校困难学生。

助学金第一档

600

家庭经济困难的在籍在校学生,具体包括:
1、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低保家庭(含特困人员)学生、
孤儿或残疾学生、烈士子女或优抚家庭子女;
2、下岗职工且家庭无固定经济来源;
3、家庭被地方政府列为特困户;
4、学生家庭或本人突遭不幸,如自然灾害,学生突发疾病或意外;
5、单亲或父母年事已高或患病缺乏劳动力,家庭无固定经济来源;
6、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助学金第二档

500

助学金第三档

400

特殊困难补助

1000

突发重大意外危急情况的在籍在校学生。

2025研学

450

申请研学费用减半的20名已公示学生。

各班申请指标

5人

左右

每个年级可申请120人左右,各年级、各班人数可相互调剂,具体标准由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申请人数及家庭实际困难情况评审分档。

       四、申请条件

       申请合肥四中校内资助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学习勤奋、积极上进、生活俭朴的在籍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资助对象原则上包括: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低保家庭(含特困人员)学生、孤儿或残疾学生、烈士子女或优抚家庭子女;下岗职工且家庭无固定经济来源;家庭被地方政府列为特困户;学生家庭或本人突遭不幸,如遭遇自然灾害,学生突发疾病或意外事故;单亲或父母年事已高或患病缺乏劳动力,家庭无固定经济来源等。

       五、评选办法

       根据班主任统计的名单,结合学生申请表及具体情况,经三级审核后公示,资助相关学生。

       一级评审以班级为单位,组成由班主任、学生代表等参加的认定评议小组,对提出申请的学生材料进行初审并在班级公示不少于三天。

       二级评审由年级部对经班级评议小组提交的拟受助学生分档名单和材料进行复核。

       三级评审由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年级部汇总材料,交学校领导班子、学生资助等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评审工作领导小组评审确定拟受助学生名单,并在校园内和官网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六、申报流程

       1、请班主任深入了解并落实方案,在班会和家长群中宣传校内资助政策,及时告知家长校内资助的内容、申请条件和时间等信息,发放《合肥市第四中学2026年春季学期学生资助申请表》指导学生准确填写,学生处和官网同时张贴和发布,宣传校内资助方案。

       2、班级评议小组对提出申请的学生进行资格初审,填写班级评议公示表,班主任签字后,将学生申请材料、公示表、校内资助领款表53011:00前上交年级部班主任为学生助学金申报第一责任人,在方案规定时限前上报签署完意见并签名的经学生填写完整的校内资助申请表及相关材料,提醒学生备好本人三代社保银行卡信息,申报过程中学生有退学及复学等异动情况需及时与校资助领导小组报备变更。

       3、年级部对经班级评议小组提交的拟受助学生分档名单和材料进行复核,确定一名资助工作联络专员62日11:00前报合肥四中学生处。合肥四中学生资助评审领导小组根据评审条件,评定班级初审、年级部复核后的学生名单及材料,拟确定本学期受资助学生名单进行公示。

       4、公示。受助学生名单在学校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评审领导小组重新审核。公示无异议,由校财务于2026年6月中旬打卡发放。

       七、对违规及弄虚作假者的处罚

       学校对贫困生予以资助,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为提高校内资助资金使用的安全性、规范性,最大限度地发挥资助功能,确保资助资金真正用于符合条件的学生,学校将采取走访、设立举报电话等方式进行监督,并对违纪违规行为加大处理力度。

       1、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申请人及各级工作人员必须以严谨的政治态度认真对待。

       2、申请人必须真实反映家庭情况。对提供虚假材料骗取资助的,经查实除必须退还外,还将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3、获得资助的贫困生,若出现挥霍浪费资助资金、学习不努力或品行不端,屡教不改受到学校纪律处分者,将视情节给予取消资助资格、追回资助金等处理。

       学生处学生资助联系人:余老师 王老师 

       联系电话:0551—62899517

 

 

 

合肥四中学生处    

2026年5月25日    

 

合肥市第四中学2026年春季学期校内资助方案